标题: |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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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2XA/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司法局 |
一、 政策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具有积极作用。
二、 决策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
三、 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中相关目录动态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
四、工作措施
2021年3月25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布《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7号),涉及决策事项3件。
在工作过程中,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履行了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决策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需要将已完成的三项事项纳入目录管理,于2021年11月25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1日经县委同意后,按照要求现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