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统计局

桓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4

 

      《桓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桓台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统计局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县统计局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县统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县统计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县统计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统计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统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县统计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 公开形式

县统计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huanta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桓台统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3、本机关在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统计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联系电话:0533-8180134   联系人:胡晨。

(三)公开时限

县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桓台县统计局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33-8180134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桓台县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4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桓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界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huantai.gov.cn)

县统计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申请处理

县统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县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统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县统计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县统计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受理机构为:桓台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县政府大楼4楼统计局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180134

    真:0533-8180134 

电子邮箱:htxtj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 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桓台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

邮政编码:2564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180102

传真:0533-8186970

电子邮箱:htxzfbgs@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4房间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270026 

 真:0533-8210301

 

行政诉讼机关:桓台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桓台县索镇建设街3018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262001

 真:0533-8263301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桓台县统计局公开申请表》.doc

     桓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

其他组织类型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机构)名称

 

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纸面  数据电文

政府信息的获取渠道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现场查阅

注:带*的为必填项。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接受出示电子身份证明);信函、传真申请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桓台县统计局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一:《桓台县统计局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二:《桓台县统计局公开申请流程图》.doc.docx

 

 

 

桓台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行政机关桓台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邮编:256400;电话:0533-8180134;邮箱:htx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 桓台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相关保密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政务服务透明及时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以“融公开”平台为主体,兼顾保密要求和本部门规章条例,依法及时开展诸如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对自然人申请的依申请公开进行按时答复。

(一)主动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公开规定对各类数据进行公开。通过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4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桓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严格按照数据公开分类进行答复2024年收到2条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较去年无变化。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数据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保密条例要求划分申请类别,对依法不予公开和本单位不掌握数据严格按照要求格式、相关法规依据不予公开并予以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县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开内容主体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加强公开数据监督管理,压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依法依规不能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坚决杜绝各类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融公开平台以及统计局公开公示专栏等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可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高质量完成公开内容。查阅场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五)监督保障

桓台县统计局设立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桓台县普查调查中心主任宗波同志任领导小组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发布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全年集中举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并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学习工作,由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查数据内容质量,对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监督,切实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缺乏对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宣传引导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桓台县统计局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以实地讲解、网上告知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和流程,进一步保障了群众获取数据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同时严格审核公开数据,压实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在发现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情况时及时改正并发布相关数据,对部分需上级领导部门审核数据及时发布说明,对有数据申请需求的群众及时耐心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于群众,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要求,县统计局本年度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内容,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公开数据保质保量、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向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单位学习经验,查摆自身不足,并撰写工作心得和工作信息,进一步强化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三)县统计局2024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县统计局依托政府网站、局布告栏,将经济普查工作解读和相关数据的发布以各种方式保障工作开展

 

 

桓台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桓台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行政机关桓台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邮编:256400;电话:0533-8180134;邮箱:htx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 桓台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相关保密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政务服务透明及时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以“融公开”平台为主体,多种渠道并存,根据相关条例等要求,依法及时开展诸如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县统计局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i桓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等信息发布渠道,2023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其中桓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2022年收到2条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较去年无变化。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数据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保密条例要求划分申请类别,对依法不予公开和本单位不掌握数据严格按照要求格式、相关法规依据不予公开并予以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县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开内容主体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加强公开数据监督管理,压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依法依规不能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坚决杜绝各类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融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以及统计局公开公示专栏等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可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高质量完成公开内容。查阅场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五)监督保障

桓台县统计局设立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桓台县普查调查中心主任宗波同志任领导小组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发布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全年集中举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并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学习工作,由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查数据内容质量,对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监督,切实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数据公开条目较少,公开内容不及时等问题

本年度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桓台县统计局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拓宽公开内容覆盖面,将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补充,做到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结果,确保执法检查成效。同时严格审核公开数据,压实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在发现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情况时及时改正并发布相关数据,对部分需上级领导部门审核数据及时发布说明,对有数据申请需求的群众及时耐心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于群众,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要求,县统计局本年度收到3条依申请公开内容,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公开数据保质保量、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向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单位学习经验,查摆自身不足,并撰写工作心得和工作信息,进一步强化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三)县统计局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县统计局除依托政府网站、局布告栏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自制统计宣传动画等新颖有趣的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将经济普查工作用群众更加容易理解接受的方式进行解读,以各种方式保障工作开展。

桓台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行政机关桓台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邮编:256400;电话:0533-8180134;邮箱:htx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桓台县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相关保密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信息及时发布至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按《条例》要求的答复日期、格式进行答复,对依法不予公开和本单位不掌握内容严格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

县统计局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i桓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等信息发布渠道,2022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桓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2022年收到2条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较去年增加1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数据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保密条例要求划分申请类别,对依法不予公开和本单位不掌握数据严格按照要求格式、相关法规依据不予公开并予以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统计局依托融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各类公开数据及时有效,严格规范公开内容格式,并通过细化分类、关键词检索等方式做到精准投送,确保有需求的群众第一时间找到并掌握需要的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融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以及统计局公开公示专栏等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可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高质量完成公开内容。查阅场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五)监督保障

    桓台县统计局设立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翟振顺同志任领导小组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发布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全年集中举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并通过周例会、集体学习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学习工作,切实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部分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核算数据因需审核导致发布不及时问题。

本年度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桓台县统计局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员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同志,通过层层监督,层层审批,压实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在发现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情况时及时改正并发布相关数据,在2022年度中确保数据及时发布。对部分需上级审核的材料及时说明,并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在审核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发布,确保政务公开数据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民众,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科学翔实的统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要求,县统计局本年度收到一条依申请公开内容,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公开数据保质保量、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向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学习经验,查摆自身不足,积极参与省、市大数据局的投稿工作,坚持每月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和先进案例进行投稿,与其他部门交流先进经验,做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三)县统计局2022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县统计局除依托政府网站、局布告栏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图了解统计知识、自制统计宣传动画等新颖有趣的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将晦涩的专业名词用群众更加容易理解接受的方式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的群众对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

 

 

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县统计局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i桓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等信息发布渠道,2021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桓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统计局依托“融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各类公开数据及时有效,严格规范公开内容格式,并通过细化分类、关键词检索等方式做到精准投送,确保有需求的群众第一时间找到并掌握需要的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融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桓台统计”以及统计局公开公示专栏等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可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高质量完成公开内容。查阅场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五)监督保障

    县统计局设立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翟振顺同志任领导小组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发布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全年集中举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并通过周例会、集体学习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学习工作,切实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