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简明问答:桓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0353/2021-51979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机构: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简明问答:桓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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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灾害预警响应各部门如何协调联动?采取哪些措施?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及时向县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县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县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会商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镇(街道)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组织协调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县政府、县减灾委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2、灾害发生后,县级自然灾害救助采取什么响应措施?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不同相应级别采取不同措施。以Ⅳ级为例,响应措施是:

县减灾委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县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会商,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县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县减灾委办公室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灾情会商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措施。

(4)根据灾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5)县应急局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县卫健局指导受灾镇(街道)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县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后救助有哪些?

灾后救助主要有有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进行。

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灾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