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0353/2021-513169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2 发布机构: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桓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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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应急管理局承担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和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亟需对《桓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三、出台目的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灾工作决策部署,指导我县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确定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由17个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对各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和职能进行了设置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二)强化灾害预防和预警。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建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三)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地质灾害速报的程序、时限和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灾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

(四)明确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灾害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调整,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情况,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五)规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对时,县政府、镇政府及各部门的应对处置措施,包括搜救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防御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会动员、信息发布、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灾害调查与评估等不同环节各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

(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对救援队伍的组成、指挥平台建设和管理以及资金、技术、物资、应急场所、基础设施保障等各方面内容按现在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细化。

(七)明确责任奖励与追究。预案明确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给予抚恤。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链接: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地震应急预案》等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