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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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在我县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桓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桓政办发〔2008〕113号)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落到实处。

(二)领导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自觉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年休假制度,并带头休假。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统筹合理安排工作,科学制定本单位年休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年休假管理台账,对本年度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完善配套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施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假、病假、考勤等制度,处理好工休关系,确保年休假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备案管理

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工作人员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安排计划表》(附件1)、《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安排计划汇总表》(附件2),于4月25日前报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人社局将对各单位落实年休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制定年休假计划、不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且职工反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

 

附件:1.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安排计划表

          2.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安排计划汇总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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